肖像
The Portr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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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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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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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〇年,一位艺术评论家在国家美术馆瞻仰了克里姆特和巴洛克的肖像,形而上地追问了班吉克斯兄弟二人的死因。

@Dusagen

上世纪末的希灵顿,一栋哥特复兴式建筑因钢铁构架暴露被闪电袭击。休整期间,人们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墓穴,其中躺着两具成年男性的遗骨。房屋具备狩猎别墅的格局,曾被多次转手,最初的产权人已不可考,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被军方机构占据。死者陈尸于此已有一个世纪之久,身份不明。两人身量相仿,去世时均三十岁有余。基因显示,他们之间存在密切的亲缘关系,具有极高概率是一对同胞手足。一人死于锐器所致的心脏贯穿伤,另一人的身上检验出乌头碱和三处愈合的枪伤;一枚貌似雨格诺十字1的徽章散落身侧。苏格兰场的要员一连数日埋首于霉斑遍布的档案馆,试图从计算机诞生之前的卷宗之海中寻得与伤情相符的描述。然而,对于不需索引文献来下结论的伦敦市民而言,答案近在眼前。据说,曾有一位供职于财政事务律师署的高级贵族在一桩轰动一时的连环谋杀案中丧命。此情不足为奇;离奇的是,十年后,他的兄弟兼继承人重启此案,最终证明这位被害实际上是畏罪自裁的主犯。跌宕而持久的奇案引发了朝野震动,导致了对内阁的不信任动议,而揭开真相的检察官在第二次布尔战争中阵亡,尸体下落不明。如今看来,此处便是他的葬身之地。

如果市民们的判断属实,那么二人即为克里姆特和巴洛克·班吉克斯,分别是第九代和第十代莱茵兰公爵,及其六个附属头衔的拥有者。这个信仰新教结盟宗的家族起源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前后的神圣罗马帝国,一度为征战而定居法国,家徽上至今存有帝国之鹰和鸢尾花饰;在光荣革命前后,凭借在西葡战争、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的累累功绩而崛起。第一代莱茵兰公爵在《枫丹白露敕令》的压力下坚持拒绝皈依天主教,携家人返回了德意志,经勃兰登堡选帝侯授意,效力于荷兰执政奥兰治的威廉三世麾下,协助其登上了英格兰国王的宝座。克里姆特在出事前已承袭爵位,由维多利亚女王册封为嘉德骑士,自老贝利的初次登台开始不到十年便已丝袍加身2,并参与了第二十一版《阿奇博尔德刑事法辩护、证据、执业大全》的编写。巴斯克维尔伯爵独女的丰厚嫁妆,如一服强心剂注入了班吉克斯家族的煊赫之中,为其镀上了一层无机质的金光。现存于国家美术馆的第九代莱茵兰公爵肖像,就是在这对夫妻结婚七周年纪念日时所绘。

画家是日后两度参与加冕礼的卢克·菲尔德斯爵士,彼时正作为插画家向一位社会改革家主办的杂志供稿,职业生涯由于偶然受到狄更斯的赏识而略有起色。他的艺术风格已初步成型:他用晦暗不明的背景来凸显前景,并受到木刻版画的启发,用笔触的走势来呼应观察对象的形体。

我要采取佩特在《文艺复兴》一书中使用的批评方法来描述两位主角的外貌。就菲尔德斯的技法而言,这种尝试是必要又有效的。“理论、假设和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气质;它们可以说是气质的等价物3。”但他的方法不限于追溯在审美过程中某一形式所产生的官能共鸣,仍需一种深刻的怀疑主义——不可名状,却百折不挠——将意义从该特定的气质表达中识别出来。菲尔德斯效仿佛兰芒原始绘画,透过物象描摹着精神的风貌,展现出对画布上写实和抽象之比例的微妙把控;但这种把控,并非来源于一种自觉的限制,而是一种本能的宣陈。正是这样的特性与他的技法本身相得益彰。曾有一段时间,他暂时搁置了对社会现实主义的追求,承接耗时更短、要求更低、收入更丰的肖像业务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但是他长期以来的人文关怀仍然作为底色透露出来,一度让塞西尔·罗德大为光火——他期待的是鲁本斯为玛丽·德·美第奇所绘的生平组画那样宏伟的肖像,要有雅典娜来暗示他的龙血凤髓,要有赫耳墨斯来折射他的高谈雄辩,要有赫拉来烘托他的天伦之乐,要有得墨忒耳来佐证他的权势滔天。然而他所得的,不过是菲尔德斯作品中常有的二重叙述——那种若明若暗的肃穆,那种似有似无的讥讽,那种时隐时现的悲苦,宛如一枝百合,富有肉感的花瓣仿佛寄居着灵长目的知觉,因暗示了吞食禁果的罪孽而显得沉重和幽微。

为充分展现面目细节,菲尔德斯笔下包括爱德华七世和乔治五世在内的王公贵族往往向斜前方侧身而立,转头正面直视光源的方向;在克里姆特的肖像中,他似乎摒弃了这种过于父权的造型,捕捉了对方在侧光源照耀下的四分之三侧脸,使得其浅蓝色虹膜如同被悬崖阴影所笼罩的海面。然而,大片的阴影和透明的反光却并没有掩盖模特炫目的姿容。克里姆特的五官具备一种古希腊式的典雅,令人联想起济慈的诗句:“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包括/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4”;他的神色呈现出在青年人之间尤为罕见的压迫感,可其源头却又不是由财富和权势堆砌而成的张狂,而是里尔克描述各级天使时所谓的强健:“美无非是/我们恰巧能够忍受的恐怖之开端,/我们之所以惊羡它,则因为它宁静得不屑于/摧毁我们5。”

班吉克斯兄弟两人先后在哈奇森、贝卡里亚、边沁和密尔等人或端庄或激情的篇章之基础上,确立了自己对功利主义法学理论的亲近。根据他们的观念,道德与政治原则,是神启、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的综合;善恶观,因此是宗教正义、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的集成。沉浸于牛津大学的形而上游戏期间,克里姆特在此基础上批判了卢梭主义者在人民公意这一概念上的主张,巴洛克就读于伦敦大学时也针对康德支持的等量报应刑论发出质疑:如果法律以报复法权为基准,那么这种论调是否本身就蕴含着向同态复仇滑坡的危险?紧接着,他们进一步推论,既然前二者不由人类置喙,那么法律必然在后者的范畴内产生——法律的基础因此是对人类的共同需要的计算,法律的裁量因此是对行为之于社会利弊的衡量,法律的目标因此是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6的实现。菲尔德斯试图在肖像中表现的,且此时的我试图在文章中描述的,正是他们的这个理念。

拥有如此庄严和强健之面容的青年人,竟然在日后犯下了世俗和心灵的重罪,着实是令人诧异。然而,只消结合他的眉宇间那种军人式的强硬和冷峻,就能洞悉杀戮背后的动力。踏入实务后不久,一度在和平年代里被克里姆特抛却的尚武传统,在他与腐败正面交锋时重新降临在他身上。他在日记中阴郁地写道:“我已双足深陷于血泊之中,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是同样令人厌倦的。我想起了一些非常的计谋,恐怕等不及斟酌就得实行7。”猎犬撕开第一人的咽喉之后,他受哈特·沃尔特克斯胁迫,接连犯下了另外三起。此时,贵族生活所滋养的宽仁和法律教育所培植的冷静,在他的内心中故态复萌。他痛苦地吟诵:“您,竟是他——多深的沉沦!多大的/变化,往昔在福泽广被的境地/您周身焕发超凡的光辉,远胜/万千辉煌的同辈8……”在通过决斗变相自杀之前,他在遗书中忏悔:“我自命公正地跨越了雷池,违逆了我供奉的伦理。从科处私刑的一刻起,我就失去了捍卫正义的资格,不仅是因为我竟然胆敢充当一只取代全能之父的爬虫,更是因为我的不忠不信使我召唤了伦巴第旧俗的亡灵,转向了我所唾弃的蛮荒世纪。对于罪行,我供认不讳。此刻我自愿结束自己的生命。致我的胁迫者,哈特·沃尔特克斯,愿你的脖颈在每一次吞咽之时都感受到野兽的咬啮。”

对此,时隔多年接受审判的同谋沃尔特克斯在上议院的被告席公然宣称道:“嫉恶如仇的克里姆特·班吉克斯大开杀戒,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受我胁迫,而是他发现自己奉为圭臬的理论无法调节一个根本性的矛盾……您看,这是一个美丽、牢固、灰色的天空;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有趣,先把一根木橛子楔到天上去,然后在那里上吊,仅仅是因为他的思想在‘是’与‘不是’之间打架9。我爱那样一种人,他的灵魂过于充实,因此忘却自己,而且万物都备于他一身:因此一切事物都成为他的没落的机缘10。”

尽管克里姆特和沃尔特克斯的理论立场截然不同,但是他们都意识到,本该成为自由人协约的法律被公器私用为了滋生寡头的温床。正是这种共识驱使看似水火不容的二人共同行动。克里姆特从中领会到了自己失败的必然性:一直以来,他都在类似于物理学的“理想状态”下进行效用的演算。然而,由于理论的合理利己主义和现实的阶级差异,基于幸福效用计算的“正义”不可能既符合普罗大众追求的公益,又满足统治阶层维持的秩序。换言之,将社会的每个个体的最大幸福机械相加不等于社会总体的最大幸福,乃是因为存在个体之间无法避免的利益勾连和冲突——幸福效用计算中不可忽视的协方差。这种必然性恰恰就根植于他作为世袭贵族自身的存在之中,正如七十年后的一位法兰西学院的讲师在提及克里姆特的案例时所说:“贵族和罪犯都处于法律之上,以本质的不合法性而言,前者甚至是后者的许可;因此,愚比王式的强力不仅无法消灭罪犯,反而使其更加猖獗11。”

出席了上议院那场惊世骇俗的审判的还有弗雷德里克·波洛克从男爵。他是牛津大学的考博斯法理学讲席教授,同时是《法律评论季刊》的第一任主编。巴洛克二十岁左右时,波洛克为这本创立不久的杂志向业界友人们求助:“我希望在学生当中觅得一位兼职编辑。事涉当今刑事立法的弊病,他必须要在写作上有优雅的文笔、雄辩的口才和严谨的逻辑,要在思维上有炽热的想象和冷静的批判,又要在人格上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意志。如此,他才能宠辱不惊、知行合一地贯彻自身的信念,对抗同时源自神明、体系和世俗的压力。否则,我们所有的高谈阔论无异于道貌岸然和纸上谈兵。”时任大法官的哈斯伯里男爵回信道:“谁能够在惊愕之中保持冷静,在盛怒之中保持镇定,在激于忠愤的时候保持不偏不倚12?您寻找的乃是一位比莱茵兰公爵更甚的圣徒,对此我爱莫能助。”沃尔特克斯彼时还是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在他的引荐下,波洛克与巴洛克一拍即合。后者毕业时,波洛克以一封恳切的推荐信将他送到了当时的首席法官柯勒律治男爵足下。

“我感激您对助理编辑相关事宜的关切,”波洛克写道,“尽管我遗憾地未能采纳您的建议,但您将发现年轻的巴洛克·班吉克斯勋爵的确是此职位的不二人选,也将成为您的不二人选。除了从前我提及的一切品质之外,他还展现出一种对于公法学者而言格外珍稀的秉性——基于对人性的正视,他关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辩证关系的大胆论述中,俨然回响着启蒙运动的余韵。”

柯勒律治亦是克里姆特的恩师,在一年后死于猎犬撕咬。他被沃尔特克斯认为是司法系统改革的阻碍,后者斥其在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倾向为“蓝血的赘生物,已将英国推至罹患结直肠癌的边缘”,在专业上的功利主义倾向为“诡辩术与法律上的奇技淫巧13”。

“我不为克里姆特·班吉克斯的所作所为辩护,来请求法律上的赦免。因为,唯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为犯罪规定刑罚的权威;任何个体的实施都将是超越法律限度的,也不再是正义的14。然而,我又要重述,正是因为道德与法律分而治之——刑事司法独立的伟大基石——所以竟会有严重的罪行却与深刻的美德共存。因此,我在法律的真空处,又不得不援引一种自然的道德观念,来请求良知上的宽恕。”

这是巴洛克在最后的法庭上的陈词,被刊登在翌日《泰晤士报》上。假若第十代莱茵兰公爵,果真如坊间公论所言,仅仅因为颜面扫地便犯下了自我了结的罪孽,那么他又何异于我们当中意志最虚弱、品德最浅薄、知识最稀疏之人呢?还是说,他身为一个在文明序列中名列前茅的贵族,这桩案件的实施和审判使他的家庭蒙受了灭顶的侮辱、遭受了不对称的惩罚,因而成为了不合理的刑罚阶梯的牺牲品?抑或是,作为更甚于兄长的圣徒,他从这桩他两度身涉的奇案之中,捕捉到了名为“真相不可知论”的幽灵的身影;而他所信奉的理论的基础——神明与世俗的分而治之——使其威力不可忽视且不容小觑。沃尔特克斯,这个从业三十年的前辈,这个与内阁重臣之位仅有一步之遥的野心家,在定罪后与律师的会面中嘲笑了巴洛克的天真。是什么让他抛却了现代的法律机器而转向了远古的神明?又是什么让他对巴洛克作为正义追求者和体系守护者的自我意识嗤之以鼻?这个答案,如果有,到底是出于对现实的犬儒,还是对体系的抗辩?十年前,巴洛克的先入之见使他未能穷尽补证告示和未纳入材料15中的线索,控辩程序和无罪推定一度沦为了纯粹的法律技术;十年间,沃尔特克斯操纵的“死神”反而作为正义的化身获得了市民们的欢迎。这难道没有彰显实证法的贫瘠,彰显其在自然法面前的虚弱吗?看似难以战胜的伪证和贿赂,相比搜证和查验的不可能性,难道不恰恰是这个人造体系中唯一可能被消灭的要素吗?巴洛克前所未有地质疑了律师的职业价值,质疑了以实用法律技术达成正义的可行性,而正义正是法律的立身之本和最终追求。换言之,他遭遇的最大敌人并非体系的失效,而是体系的失败。他终于看清,藏匿在那个亦正亦邪的幽灵之后的,原来并非正义,而是虚无。

笔名爱丽丝·华生的爱丽丝·巴斯克维尔-班吉克斯女男爵是第九代莱茵兰公爵的遗腹子。她曾在少女时期担任过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理,后来作为化学家、法医学家和侦探小说作家名声大噪。去世前,她将一笔蔚为壮观的财富连同包括剪报、通信和日记在内的大量遗物捐给了当地孤儿院和博物馆,其中有一幅她的叔父第十代莱茵兰公爵的肖像。菲尔德斯在审理前数日起稿,画中男人如雕塑一般的美丽仍令人望而却步。在此,画家似乎放弃了自己惯用的色调,将莫奈用以描绘垂死者的蓝紫灰倾倒在画布之上,呈现出一派过早注定的死相。然而,这死相却未侵染着虚荣破碎后的羞怯,反而透露出了殉道者圣像般的洁净和超然。

在国家美术馆,这幅肖像与巴洛克童年时期的另一幅肖像并置:男孩身穿丝绒套装,斜倚在沙发上,左手托着自己长满鬈发的后脑勺,头颅像花朵一样地栖息在荷叶边衬衫领口之上;他煞有介事地模拟着沉思者的神情,把目光投向画面的左上角。这幅原标题为《巴洛克·班吉克斯勋爵》的布面油画深受参观者的喜爱,它由托马斯·劳伦斯爵士作于一八七八年,委托人为新晋第九代莱茵兰公爵的克里姆特,他在同年被授予嘉德骑士勋章。

“授勋仪式十分漫长,我被冷风吹了一下午,不知怎么地,心情仍然十分雀跃。游行结束后,哥哥总算回到我们当中来了。他看起来威风极了!他披着塔夫绸内衬的深蓝色披风,挎着红色的丝绒罩衣,穿着白色刺绣紧身上装和马裤,佩着太祖父的礼剑——据说,当年詹姆斯二世签订《利默里克条约》时,就是向我们献上它以示投降的。他的膝盖下方系着一条金字装饰的天鹅绒吊袜带,上面是‘心怀邪念者蒙羞’的座右铭。我突然想,如今骑士团已经满员,恐怕我很难有机会获得这份荣誉了。

“于是我恳求道:‘哥哥,请让我也穿一穿你的披风吧。’

“他没有丝毫犹豫,欣然应允。我站在礼拜堂的台阶上,由他弯下腰把那条蓝金相间的粗绳绕过我的肩,然后在胸前系起来。他那么做的时候,交替装饰着纹章结和珐琅制都铎玫瑰徽章的领环在风中作响。按照他的尺寸定做的披风从我的肩头垂落到地面上。我四处炫耀,巴不得眨眼之间就长到和他一样高。”

这是十一岁的巴洛克前去观礼。陪同未婚夫的巴斯克维尔女勋爵目睹此情,以愉快而骄傲的笔调向闺中密友写道:“我们的小撒拉弗、我们的小基路伯,如获至宝,像一支离弦之箭一样飞奔起来。他跑得如此之快,以至于比他长上了近两英尺的下摆都沾不到地啦!女王陛下见了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匹因不合身而拖地的披风自然也没有僭越可言了。我们遥遥地看着他的背影和四周的一切,那么温暖,那么光明,那么和谐,仿佛克里姆特描述过无数次的美好未来——被具备科学和人道精神的法治所守护的未来——已经降临。为了实现这样的幸福,我们甚至愿意拿自己的性命作交换。”


  1. 十六世纪的法国加尔文主义者的标志物。 ↩︎

  2. 指成为王室法律顾问(Queen’s Counsel);王室法律顾问,英国出庭律师的荣誉称号,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至少十五年的从业经验,有权挑选案件并在法庭上穿着特别设计的丝绸长袍。 ↩︎

  3. 出自佩特《伊壁鸠鲁》。 ↩︎

  4. 出自济慈《希腊古瓮诵》。 ↩︎

  5. 出自里尔克《杜伊诺哀歌》。 ↩︎

  6. 出自边沁《政府杂论》。 ↩︎

  7. 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

  8. 出自弥尔顿《失乐园》。 ↩︎

  9. 出自毕希纳《沃依采克》。 ↩︎

  10. 出自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

  11. 出自福柯《不正常的人》。 ↩︎

  12. 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

  13. 出自康德《实践哲学》。 ↩︎

  14. 出自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

  15. 相关却未被控方采纳为起诉证据的材料,需对辩方披露。 ↩︎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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