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不得已
Duress of Circumstances

时间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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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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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4
进度
1/1

一九一九年,一位小说作家为搜集写作素材而拜访了功成名就的沃尔特克斯,得知了发生在三十年前的一桩致命的丑闻。

这天,我带着第十代莱茵兰公爵巴洛克·班吉克斯的介绍信,前往位于伦敦郊区的一座私邸。我为情报局工作期间曾经频繁出入大使馆,结识了时任南非总督的巴洛克。一开始,我觉得他为人冷淡,后来才发现他只是擅长用距离掩饰腼腆,其实心思纯笃又性情温和。托他的福,我得以跻身拉特兰门和波特兰广场一带的沙龙,为下一部小说寻找灵感,很快锁定了取材的目标人物——第一代彭布罗克侯爵哈特·沃尔特克斯。

勋爵是现任外交大臣,曾是剑桥大学使徒会的成员,做过十二年出庭律师,精通六种语言。就任首席法官期间,他与张伯伦、德文郡、谢尔本、兰斯登等人并列联合派的核心人物。当时,索尔兹伯里奉行光荣孤立原则,在鸦片贸易、义和团运动等远东议题中表现被动,导致内阁矛盾横生。勋爵趁机插手外交事务,拉拢日本遏制俄国的势力向中国以南渗透。后来,他作为印度总督起草了允许土著居民参与殖民地治理的宪法改革,使英国在大战期间得以将几乎所有驻印英军和众多本土军队部署到海外,取得了美索不达米亚战役的胜利。当民族主义恐怖分子在艾哈迈达巴德向他的马车投掷苦味酸炸弹时,他用手杖将其拦截并抽到远处的沙地上,避免了人员伤亡。任期结束之后,他循例获得了印度之星勋章和印度帝国勋章外加巴斯勋章,同年被爱德华七世封侯,是继威灵顿公爵之后从平民跃升此阶的第一人。

然而,英雄不问出处的开放精神尚未感染与新大陆一洋之隔的这个瘴气重重、阴雨绵绵的小岛。尽管勋爵对自己的身世向来讳莫如深,只承认祖上聊胜于无的威尔士血统,但是多亏了诸多政敌的卖力宣传,他作为曼哈顿的犹太裔银行家和瑞典裔女高音非法结合的产物的事实,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随母亲改嫁英国剧院管理人之后,时年七岁的他便像会审耶稣的彼拉多一样着手洗去自己身上的美国性,例如辅音之前的卷舌音,再例如随和、直率的性格。

他的自我塑造在大体上取得了成功。勋爵在三十七岁晋身下级勋位爵士时首登《名利场》的政界名流图鉴,被石版画附带小传描述为“进退有度而言行宜人,能够使格莱斯顿先生展露笑颜”;待他在六十二岁诰封侯爵时第三次上榜,已经转变为“一个威严的存在,仅仅出场就足以使人噤若寒蝉”,拥有“维多利亚式官员的做派,即令其雷厉风行有刚愎自用之嫌,也会被极具说服力的结果合理化”。种种先赋的烙印之中,勋爵唯一无意根除的是勤勉:他不将政治生活视为演讲比赛的舞台或运动季间隔的消遣,而是由稳定地出席和理智地投票共同构成的严肃领域。这一特性为他招致了来自贵族阶层的诸多讽刺,也为他在市民阶层赢得了巨大声誉。不甚体面的出生,在如今成就的映衬之下,反而彰显了个人才华,只不过为他在一般群众之间本就烈火烹油的名望再次增光添彩。

勋爵在纸面上缔结过两次婚姻。早年的第一任妻子是来自爱荷华州的煤矿巨头千金,这段据说情投意合的关系还来不及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就因为一方偶感风寒而潦草告终,由勋爵独自咀嚼这份价值数百万英镑的苦楚。晚年的第二任妻子是来自威斯康辛州的阿根廷驻英公使遗孀,对方以十数座位于大牧场和种植园作为交换一个英格兰贵族头衔的筹码。家庭生活的匮乏并不意味着露水情缘的贫瘠,勋爵在事实上有过多位情人,包括东线扬名的间谍洁泽尔·布莱特和首开先河的法医考特妮·西斯。另外,勋爵有一个私生女和一个养女。作为英日同盟的推动者之一,他还收养过一名日裔孤儿,与英国及其自治领在南太平洋得到保障的主权相比,代价可以忽略不计。

我抵达时已是黄昏,上了年纪的管家带领着几个男仆在门口迎接。

“勋爵在钢琴室等您,请随我来。”

登上楼梯、穿过走廊,我被引入一间哥特复兴式的小客厅,疑似普金的手笔。镀金肋条撑起蓝色的扇形拱天花板,墙壁以绿底丝绸墙纸和古董挂毯装饰,离地三英寸以下铺设樱桃木镶板,窗帘和桌布是一种近似熟透葡萄的紫红色丝绒。管家通报了来宾身份,一个身影从壁炉旁的扶手椅中起立。

明明已至暮年,勋爵却给人以年富力强的印象,或许是政治家的勃勃野心以超人的意志卯住了本该日渐松弛的皮囊。与生俱来的相貌奠定了框架,再由英式的不苟言笑和穿着讲究共同雕琢。他的浅金色头发先天近乎于银色,如今更是一片纯白;浅灰色眼睛如冰雪一般隐约透蓝,连苏格兰高地的红鹿见了也要瑟瑟发抖;至于他的嘴唇,或许在早年仰人鼻息之时还有几分和颜悦色,在如今位极人臣之后只剩下了刀锋般的刻薄,只会在讥讽于人时倏尔一笑。他身材格外高挑,却是一种摆脱了青涩的高大和留存着矫健的瘦削,堪称萨维尔街的英雄梦寐以求的用武之地,使他们的巧思得以充分发挥——剪裁合宜的黑领结晚礼服就像皮肤一样妥帖地栖息着,缎面戗驳领在宽阔的前胸完全舒展,堪堪半掩着一方折叠的亚麻胸巾;笔直锋利的裤褶精准地垂到光可鉴人的牛津鞋鞋面;层层叠叠的袖口之间,恰如其分地露出一颗白色羊羔皮手套的按压式腕扣。

勋爵与我握手问好,仿佛正在进行某种令人头晕目眩的特技表演——他在一方面以饱经锤炼的礼节和无可挑剔的风度表现得客气至极,另一方面又透露出长期身居上位的傲慢,无法判断它到底是他自身的气质在作祟,还是他化身的帝国在施压。等闲很难勘破他是如何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情绪中找到平衡的。或许这种精妙的分寸感,就是外交官们那种惯于从纵横交错的国家利益之间全身而退的职业素养在微观尺度上的表现,使得萨金特在海德公园与他偶遇后便为之倾倒。这位已在上流社会站稳脚跟的肖像画家旋即主动邀请他作模特。他们的合作成果赢得了各界盛赞,勋爵头戴高帽、身着捕鼠人套装配敞襟大衣、手持猎鞭的形象被认为“捕捉了不曾言明的老式绅士气质之精髓”,是“一个正在远去的时代的写照”:敏锐的冰冷、节制的瘦削、伟大的强劲、崇高的沧桑。

“我被迫名声大噪,”勋爵说,“这种表意大于形式1的肖像,对于特型演员来说或许是好事一桩,对于活生生的人来说则未必。”

我暗中打量四周墙面,只见凡戴克、德霍赫和庚斯博罗济济一堂,然而惠斯勒和弗莱也有一席之地。在不起眼的角落,我甚至能看到哈瑟姆的海葵与莫奈的鸢尾争奇斗艳,海达的早餐与塞尚的果盘分庭抗礼,布兰奇的名媛与高更的土著平起平坐,泄露了勋爵的品位并不若表面那样保守的事实。我谨慎地说:

“我以为这正是肖像画的目的——从乏味的再现中提取有意义的形式。”

勋爵那张冷峻的面孔上闪过一丝微妙的笑意。

“我还以为是为了让绘画的屁股在真理的第三把交椅2上安分得更久一些。或许还要劳驾你为我补充一点背景知识:什么形式才是有意义的?”

“我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根据贝尔的说法,特定的线条和色彩构成了一种载体,敏感的观众得以通过它瞥见隐藏在表象之后的自在之物3。”

“既然肖像画的重点在于使观者识别出特定的人,将基于生理构型的情感判断归咎于线条和色彩似乎过于武断。”

“或许这就是贝尔对摹仿论唯一容纳的让步,有时形式的重要性恰恰来源于人们将画作视为三维物体在平面的投影。”

他示意我落座,一边说:

“我无法对贝尔那套充满了循环谬误和前后矛盾的论证买单。他一边追随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在主体意识中不涉及任何利害计较,那么审美的快感必然具有普遍性,对一切人都行之有效;照这么说,有意义的形式非但不是通往超验之彼岸的开口,反而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手淫了。他的精英主义又使他声称,唯有足够敏感、足够教化之人才能拥有此种直觉。这样的论调就像在艺术的圣殿中自封首席法官,声称自己绝对冷静而毫无偏私,因此有资格做趣味的裁判人一样。”

我听出这段拐歪抹角的发言中不乏他对自己职业的揶揄,不由得一笑,与此同时升起一种属于创作者的直觉,感到他的字里行间充满了指称和隐含意义,似乎在为一件钟爱又隐秘的往事做铺垫。

“我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勋爵命令管家斟酒,“不过我有一个老习惯,总是要在晚餐前喝一点女王的夜间饮料,也就是黑皮诺和苏格兰威士忌按照一比一兑在一起。以防你无法接受——格莱斯顿就管它叫‘地狱混合物’——我也给你准备了度数更低的东西,例如我已故的妻子生前常喝的雪利。”

我没有推辞:

“我总是喝杜本内,不过也愿意尝试一下对我而言比较新奇的旧事物。”

在资深外交官面前,担心谈话无以为继,实属杞人忧天。勋爵能巧妙地应对一切谈话,针砭时弊的同时绕过真正的敏感话题,对市井轶闻信手拈来,对文学和艺术侃侃而谈,足以显示出思维之敏捷、趣味之博杂。谈及为我不知的内幕时,他丝毫不表现出得意忘形;聆听我的独家消息时,他也不吝于屈尊示好——不是由于谦逊,而是远为笃定的优越感:正因为清楚我们之间的沟壑无以跨越,那些对普通人而言的兵家必争之地,对他来说就失去了意义,自然也无所谓退让了。等待开席期间,我不知不觉地喝下了半杯极其辛辣的开胃酒,直到仆人宣布晚餐已经准备完毕。

门后是一间可容纳数十人同时用餐的国宴厅,设有一张绵延十数英尺的上釉红木长桌。三扇长窗之间摆放着矮小的餐边柜,均匀置放着几张硕大的迈森瓷盘,以靛青的色素绘有伦敦的城市景观,和悬挂的卡纳莱托的风光画和小范德维尔德的海景画呼应。另一边,正中壁炉台上是维多利亚女王的一座大理石胸像,左右守护着两位骑士的全身画像,分别是当今国王和一位陌生的贵族青年。两人都着深蓝色披风,只是乔治五世身穿改良后的黑色裤装制服,青年仍是略显阴柔的传统扮相,都铎式白色蕾丝衬衫、马裤、连裤袜、蝴蝶结母鹿皮平底鞋一应俱全。后者入画的年代明显更久远,有一种不合时宜却摄人心魄的华丽,与其令人过目难忘的美貌相得益彰。

“这是第九代莱茵兰公爵,”勋爵简要地介绍,“巴洛克的胞兄。”

我诧异地说:

“我还不知道巴洛克有一位哥哥呢!”

“自然,他去世得太早了,不过这件事倒不难打听——班吉克斯的家谱占了伯克名录的整整三页纸。”

晚餐兼具英格兰和斯堪的纳维亚的风味,包括苏格兰肉汤、拉维戈特酱拌烤三文鱼排、波尔多汁浇盐草地羔羊脊肉、帕雅尔斯基排骨配沙拉、英式青豆,外加一道李子布丁配萨巴雍作为甜品,都用黄油、蛋液、红酒和香草调味。

勋爵对自己离任后爆发的印德阴谋很感兴趣,不过我主要在非洲处理欧洲事务,例如法绍达危机期间,我的任务是鼓动媒体迫使法国承认英国对尼罗河谷的控制,同时与煽风点火的德国特工斗智斗勇——他们试图使这场对峙升级为全面冲突而坐收渔利。勋爵抿了一小口酒,仔细地听着,目光一直落在后方的墙上。待他把酒杯放回桌子上,那双如雄鹰般犀利的双眼才重新锁定我。

“很有意思。那你应该和罗斯伯里打过交道了?”

“是的。您觉得他怎么样?”

格莱斯顿退休时,担任首席法官的勋爵和担任财政大臣的哈考特都是接手首相一职的热门人选,女王却出于个人偏好选择了门第高贵且立场中庸的外交大臣罗斯伯里。哈考特怀恨在心,长期在下议院削弱其影响,甚至公开辞呈以示不满,勋爵却不动声色。即便是现在,我也无法辨别出他的回答中那一丝若有若无的揶揄,到底是基于私人恩怨的幸灾乐祸,还是英国人贯有的冷嘲热讽。

“一个倒霉人,被推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位置,不得已在一盘散沙和微弱多数的内外夹击之下艰难求存。你呢?”

“我和他没有太多往来,倒是在桑赫斯特上学时和他的私人秘书打过交道。”

“你说的是昆斯伯里家的老大?”

“正是。”

“我和他不熟悉,只在外交部碰过几面。英年早逝,实在可惜,不然他通过罗斯伯里的关系搞到别的爵位之后或许还能搅和点名堂出来,毕竟他的父亲在公开宣布无神论信仰之后已经失去了上议院的席位。他当时如何?”

“我觉得他是一个漂亮的蠢货。”

勋爵大笑了几声。

“他在外交部也的确以相貌出众却智力有限著称。”

“那么那个传闻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您不介意?”

“罗斯伯里和我同级,人人都知道他是威廉·约翰逊的——入室弟子。”

“我对贵校那种非要生造词汇来命名常见事物的加密语言并不熟悉,我假设这就是老伊顿人的字典里有关同性恋者的说法?”

勋爵不置可否,继续说:

“昆斯伯里把篓子捅到老贝利的时候,阿斯奎思和我分别是内政大臣和首席法官。罗斯伯里曾经咨询于我们,试图帮助王尔德从刑事调查局和财政事务律师署的围剿之中脱身。我们都回复说,如果他想输掉选举,尽可安排。他事后解释为惜才,不过我猜想,他一直对王尔德做了自己的替死鬼而心怀愧疚——昆斯伯里下了最后通牒,声称如果我们不严肃追究王尔德对三子所犯的刑事责任,就要公开揭发罗斯伯里对长子的图谋不轨。这倒是很合逻辑,作家和政客相比,纵使文彩四溢,也比较容易得罪;更何况大多数作家实在是政治嗅觉太过迟钝,行事又太不谨慎——我这样说冒犯到你了吗?”

“没有,”我微笑道,“完全没有。”

“你怎么看待昆斯伯里?”

“丧子之痛让他理智尽失。”

“我倒是倾向于认为,他本身就不具有充足的理性或舐犊之情。他如果真的顾念其中任何一样,就不应该这么大张旗鼓地报复。”

这倒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我还以为,像您这样以铁面无私著称的司法界人士是最支持追根究底的。王尔德的一审以陪审团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而告终,检察总长执意重审此案,许多人都觉得是出自您的授意。”

勋爵叹了一口气,带着诡异而真切的忧伤,既似推心置腹,又似故作姿态。

“这就是肖像画造成的恶果,选择性的信息呈现使观者对描绘对象造成了误解。试问世界上有谁能真正毫无偏私呢?”

“那么我是否可以推测您对另一方也抱有同情?”

勋爵打量我片刻,岔开了话题:

“你还记得当事的那位蓝颜祸水吗?”

“当然,我听说他已经结婚了。”

“不错,他的妻子也是一位诗人,和巴黎文艺界一位公开的萨福之友打得火热,两口子甚至请她做了孩子的教母。这位小少爷的才华是很有限的,后来出版了几本没激起什么水花的诗集,外加一本借前任情人的污名而大卖的自传。你觉得王尔德为这样一个人身败名裂值得吗?”

“的确是有些草率。”

“很多年前,我的同事和我在奎西萨纳的酒店大堂见过他一面。胸无点墨又自以为是,简直就像坐在剑桥的草坪上喝着波特酒、吃着草莓奶油甜点、唱着船歌一样,散发着一股奢华、庸俗、娇艳的气息,轻飘飘的,又使人愉快。王尔德为之倾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因为这样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格冲动、头脑单纯的公子哥,对于单凭一腔才华初登大雅之堂、急于一展鸿图的普通人来说,的确是有致命的吸引力啊。”

这样私人的感怀,不像是勋爵这类人与初次见面的客人闲聊时一般会涉及的内容。我深觉古怪,不由得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只是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不瞒你说,王尔德让我联想起我年轻时在财政事务律师署工作期间认识的一个家伙。请允许我隐去此人的真实姓名,因为他现在已经称得上是一位有头有脸、功高望重的人物。我的这位朋友生于富裕的上层中产阶级,身份却不怎么体面,偏偏又极其聪明。这样的年轻人,一旦瞥见了更广阔的世界,很容易生出非同寻常的野心。他们如果是女人,事情反而好办一些,只需要生父出一份厚重的嫁妆就能改头换面,成为某位缺乏现金支付房屋维修费的伯爵的合法配偶;如果是男人,必然要走一条康庄大道,生父无法冒着曝光婚姻丑闻的风险公开襄助,只能进入律师学院以谋求某位实权人物的赏识和扶植。

“我的这位朋友——我们暂且叫他迈尔如何?——早期的职业生涯不尽如人意。作为走向政坛的第一站,律师协会从来不缺背景雄厚的年轻人,那些幸运地出生在贵族之家却不幸地没有拔得头筹的弟弟不在少数,许多家长都愿意在无继承权的小儿子们另谋出路的过程中施以援手。尽管迈尔的能力有目共睹,但是直到第八年,他还是中殿巷里众多碌碌无为的初级律师之一,只能跟在丝袍和贵胄身后捡一些残羹剩饭,难以在最具影响力的案子中崭露头角。照这个趋势,哪怕日后熬满了年资也无法获得王室法律顾问的提名,更遑论混迹政府中枢了。”

过于细腻的定语,过于充沛的情绪。这种程度的愤世嫉俗,已经超出了业已功成名就之人对他人所受不公通常表现出的范围。我听出了可疑的端倪,按捺着激动听他讲了下去。

“迈尔迎来转机,是因为一位臭名昭著的伯爵。他的统治以强横著称,遭受驱逐的佃户数不胜数,当地教会和政府苦不堪言。一天早上,伯爵同书记员和司机出行,被埋伏在必经之路上的袭击者枪杀。三个嫌疑人随后被捕。一系列线索证明,这桩凶杀案实际上是由许多怀恨已久的仆人和居民共同促成的。面对死者家属的异议,连政府都采取了消极应对的态度。最后,两人由于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一人在关押期间感染伤寒去世,他的棺木被一队由二十辆马车、三千名行人、两百名骑兵的哀悼队伍迎回故乡,作为结束地主暴政的英雄立碑纪念。

“经此一役,迈尔获得了检察总长的举荐,被任命为财政事务律师署第一初级法律顾问,也就是俗称的‘财政部魔鬼’,为政府提供公法咨询。同一部门里,有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年轻人,刚刚从内殿获得执业资格,其直系亲属在司法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负责刑事案件的起诉。虽然两人的职务类型和级别不完全等同,但是总归是同事。迈尔比他多接近十年的一线工作经验,如今两人却平起平走,如果是你的话,你作何感想?”

我被勋爵突如其来的发问吓了一跳,不假思索地说:

“那我一定嫉恨极了。”

勋爵不置可否。

“初次见面,检察总长亲自带着那个年轻人作了介绍,这里我用克林特代称。他身材高挑,穿着最时髦的勃艮第色佛若克大衣,与所有人握手问好,仪态和嗓音都优雅极了。他长得也非常漂亮,整张脸就像象牙雕刻而成的艺术品,嵌着宝石般湛蓝色的眼睛。不夸张地说,克林特的到来使整个房间蓬荜生辉,仿佛突然有技巧高超的乐团在那栋肃穆而乏味的建筑里奏起了舒伯特的室内乐。”

我满头大汗,不再怀疑面前的勋爵实际上正在化名讲述自己的经历,否则他不可能对几十年前的情形乃至当事人的心境如此了解。他提及的案件和人事也都记录在册,有心人一查便知,即便有所模糊也与指名道姓无异。如此老谋深算的政客不至于天真到以为隔着一层窗户纸就能遮天蔽日的地步,我只能推测他本就打算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这倒不难理解,哪怕再慎密而不出的人到了行将就木的年岁,也希望借作家之手留下一些私人的痕迹,官方的传记作家不能全然满足这个需求。我想到这个滴水不漏的权贵或许也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秘史,不自觉地兴奋了起来。

“克林特从克莱里奇临时订到了一张桌子,大家一起吃了饭。迈尔向来骄傲于自己知人善任的能力,交换过寥寥数句,他就基本摸清了克林特的秉性。正如我方才所说,贵族子弟往往有一种引得平民飞蛾扑火的特质——受精心款待和过度保护而产生的天真,要么催化出唯我独尊的残忍,要么演变为嫉恶如仇的善良。大多数人走上了前一条道路,克林特属于极少数的后者。他在谈话中透露自己学龄前便受教于边沁足下高徒,所以他长出一颗以改造旧世界为己任的心便也不足为奇了。

“你可能觉得这样的抱负是出于某种伟大的天性,然而像我这样的功利主义者往往相信,所有精神或道德上的情感和品质都是人为建立的反射的结果,换句话说,人之所以对特定事物有相应的观念,其实是其附带的或愉快或痛苦的联想唤起的。没有无根无源的善。如果行善之人并非为了沽名钓誉,那么不能说此人不追求个人满足,而应说他们期待的是另一个维度的、非世俗意义上的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讲,克林特的善在很大程度上有自我凝视、自我陶醉的元素。他显然很清楚如何最大化外形优势来扩大影响,这使他的庭辩有一种表演性质,充满了精心编排的交叉质询和法理辩论。

“接下来的日子里,克林特轻而易举地成为了媒体的宠儿。短短五年,他火速升任第一高级法律顾问,接手一桩影响深远的食人案。

“这桩案件后来成为了经典判例。一艘英国商船的四名船员在公海遭遇风暴,沉船之际侥幸登上没有补给的救生艇。漂流二十余天,其中两人合谋杀死了他们之间最虚弱的男孩,依靠他的血肉维生。获救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应急行为受到海洋习俗的保护,因为他们如果没有同类相食,就很可能死于饥饿和脱水。财政事务律师署决定以谋杀罪起诉,填补上一起类似案件由于司法管辖权争议而未能起诉所遗留的灰色地带——必要性辩护的应用范围。

“必要性辩护是指,存在某种威胁,使被告合理地相信唯一的应对方式是违反法律,被告便能够以此为由来免除违法行为的责任。至于这种势不得已的情况到底被称为‘必要性’还是‘胁迫’并不要紧。

“克林特计划使陪审团作出特别裁决,即让陪审团仅仅承认一系列案件事实,由法官论罪。辩方律师察觉了他的意图,一连申请替换了数位倾向较为明确的法官。这一年,迈尔新晋高等法院法官,对于双方都是态度不明的新面孔,便成为了该次巡回主审的最佳人选。如克林特所愿,迈尔回绝了陪审团关于增加特殊裁决所列事实的请求,将案件移交至皇家司法院。

“当时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为生存而杀人是否构成谋杀?这一问题涉及到在法律框架内应用道德和伦理原则的复杂性,特别是极端生存情况下的必要性辩护。从布拉克顿开始的权威意见当中,多数聚焦于以武力对抗武力的自卫行为,少数涉及了立足于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没有延伸到为广义的生存而行为不当的情况。培根勋爵倒是在《英国普通法要义》中对‘necessitas inducit privilegium quoad jura private4’留下了评注,他认为保护生命的必要性本身带有特权,所以为满足饥饿而偷窃不构成盗窃,为争夺救命浮木而致他人淹死也不构成谋杀,不过这一论调从未得到广泛支持。至于极少数先例,例如美国诉霍姆斯案认定水手无权为自保而将乘客扔下海,却基于一个差强人意的法律理由——决定谁是牺牲品的适当方式是投票表决——无法令人信服;国王诉斯特拉顿案则侧重于罢免马德拉斯总督的政治必要性,与本案不具有可比性。

“克林特和我已经澄清,本案不存在任何一种法律承认的借口来拒绝谋杀的指控,除非所谓的必要性得以成立;首席法官需要进一步明确,必要性是否适用于本案的情境。当时的首席法官曾经是克林特的导师。他最终宣布,诱惑犯案者行动的因素不足以称为法律上的必要性。承认这种诱惑的前提是人类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诉求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然而纵观历史,有时人们的责任恰恰是为国捐躯而不是苟且偷生,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它向人们施加了道德上的必要性,要求行动的目的非但不是保全自己的生命,反而是牺牲自己的生命。承认本案中的诱惑,法律与道德的绝对分离便会随之而来,允许那些最有可能从杀人利己的行动中获益的人来定义正当性。比方说,本案的罪犯选择了四人中最年轻、最虚弱的人作为牺牲品,杀害这样一个男孩难道比杀害船上其他几个成年人之一更有必要吗?”

勋爵以答案显而易见的设问结束了这段漫长的讲述。正当我暗中思忖他在我这个门外汉面前大谈法理学的原因,便听见他解释道:

“我之所以在此长篇累牍地讲述技术性的细节,是因为它的核心概念与接下来的故事密切相关。几年后,前任财政事务律师兼首席检察官退休,克林特接替了这一职务,不久后又获得了王室法律顾问的头衔。迈尔本来对他颇有微词——这份敌意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其一生顺风顺水的嫉恨,然后冠冕堂皇地转移到对方略显浮夸的做派上——但是那种春风得意的热忱、那种少不更事的骄矜、那种目无下尘的愚勇、那种謇谔自负的卖弄,一旦与金尊玉贵的美丽相结合,的确是极有观赏价值的。

“换上丝袍之后,克林特有资格主导案情更复杂、影响更重大、牵扯更广泛的案件,开始频繁出入皇家司法院,与彼时身为上诉法院法官的迈尔熟络起来。他们共同经历了另外几起案件,情节不那么耸人听闻,却在业内颇有影响力,因为它们进一步明确了必要性辩护的边界。这些案子包括:女王诉科尔案,借款人被高利贷者追债而抢劫银行;女王诉哈桑案,妓院马夫受嫖客要挟而实施入室盗窃;女王诉瓦尔德拉马案,鸡奸者为保守秘密而被迫参与贩卖毒品;女王诉威廉姆斯案,无家可归的难民非法入侵长期闲置的空屋。所有被告都声称自己的行为乃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他们的辩护均以失败告终,因为他们无法证明自己面临的威胁是紧迫的、直接的、别无选择的、性命攸关的。例如,尽管借款人及其亲属因逾期还款受到高利贷者的死亡威胁,但是他从未被要求通过抢劫来获取资金偿还债务,无法以胁迫为其抢劫行为辩护;妓院马夫主动加入一个犯罪网络,理应预见可能的风险,事后不应以胁迫为由免责;鸡奸犯面临的威胁不涉及生命安全或严重人身伤害,不符合胁迫的条件;至于流离失所的难民,考虑到有其他方式可脱贫,如打工或寻求福利支持,声称自己为应对天气变化而不得不占用他人房产的辩护同样不成立。

“工作之余,他们一起吃了几次饭,有时候是萨伏依,有时候也去彩虹、布兰查德之流的家庭式餐馆。有一次,克林特把私人物品落在了阿尔比恩的吸烟室——顺带一提,那里的潘趣酒很不错——次日,迈尔登门送还。抵达时,年轻的男主人正站在中庭的柱廊边,被大扇茶花和树蕨簇拥着,由菲尔德斯爵士绘制全身肖像。他盛装打扮,一旁的镀金矮桌上用丝绒软垫托着小冠冕。见了来人,克林特甚至没有知会画家一声,便径自离开了台面;他一边走下来,一边展开双臂,等候已久的仆人一拥而上,许多手同时从他身上褪下一件件饰品和衣物,让他从过于隆重的礼服中解脱出来,只留下贴身的蕾丝衬衣和丝袜。迈尔本该厌恶对方这副十足的公子哥作派,但是对方那光辉四射、不染铅尘的美貌震撼了他。无意为之的颐指气使和漫不经心的恬不知耻,反而流露出一种孩童式的纯真。克林特微笑着问:

“‘明天傍晚,大家要在老贝利的大厅为我小小地庆祝一下,您会来吗?’

“‘当然,我闭庭之后就过来。’

“随后迈尔就告辞了。回程的马车上,他因为自己刚才在目眩神迷之中轻易地答应了对方的要求而感到一阵强烈的恼怒。它并不是对自己无法抵御对方的色相的羞愧。智者被美丽之物吸引,如此案例在历史的长河里比比皆是。古有苏格拉底崇拜阿尔西比亚德斯,今有王尔德爱慕道格拉斯。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和他们所爱之人之间谁才是更伟大的一方?可见‘思想深刻者,热爱生机盎然;深谙世故者,懂得青春至高5’。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羞愧的。迈尔的恼怒出自另一个事实,那就是克林特之所以坦然地当着他的面宽衣解带,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同僚关系有多亲密,而是因为生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老爷已经习惯了即便在私密空间也环绕身畔的眼睛。克林特不仅没有对他另眼相看,而且潜意识中将他视同随叫随到、随挥随散的下人,二者之间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

“迈尔为是否出席明天的聚会而辗转,克林特那种未受权力规训的举止,在他的心中激起仇恨和艳羡混杂的狂乱。这种情感曾被追求消除阶级分别的政治主张所掩饰,最终他足够诚实地意识到,它只是自尊心受损所致的痛苦。当晚,他决定继续与克林特来往,觉得只要有朝一日对方落入高贵反被高贵误的境地,他便能在对方面前扳回一城,从而彻底放下对其的执念。

“这个机会比他预期的来得快。”

勋爵的讲述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细节,非当事人无从得知——几乎已经不屑于掩饰这个故事主人公之一其实就是他自己。

“不错,迈尔早就料到克林特有碰壁的一天,因为他的秉性中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无法在办案过程中保持感情抽离。现行法律制度的吊诡之处在于,人类为追求公义所设的机器往往与追求公义的本能无法很好地兼容,过于充沛的感情往往是戕害法律从业者、折损其职业生涯的头号病毒,只是克林特染上这种无可救药的热病的时机比常人更早。

“就在第二天,迈尔前往老贝利赴会,撞见克林特在场外徘徊。那天的案情原本只是贫民区妓院的一名打手涉嫌拐带人口,却意外牵扯到和王室沾亲带故的一位上层人士。有传言称,此人名下的一家绅士俱乐部在暗中从事淫乐杀人的勾当,供自命不凡的纨绔子弟取乐,同时以兄弟情谊和敲诈勒索积累政治资本。难得的证据显示,他曾经以本案被告的妹妹的清白相要挟,迫使其为之搜罗少女。克林特联合打手的辩护律师,希望借此机会让这个自诩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狂徒伏法,同时以必要性为打手减轻罪责,不料以失败告终。对方的辩护律师一口咬定他的委托人只要求被告为自己物色情妇,很难建立它和拐带的罪行之间的必然联系;再则,打手受雇于已知的非法场所,自愿暴露于风险之中,不应该再以‘势不得已’提出抗辩。身份高贵的罪魁祸首逍遥法外,而身份低微的从犯承担了不成比例的重刑,亲身经历这一切,克林特怒火中烧。作出裁决的首席法官是他的导师,这一事实更是火上浇油——尽管对方人品贵重,但是他唯恐必要性辩护打开一扇‘通向无政府状态的、任何人都无法关闭的大门’,于是对一切可能扩大概念的尝试都采取保守立场。

“力所不能及的沮丧和愤怒,袭击了显赫的家世搭建而成的避风港。克林特冲动之下砸碎了更衣室的花瓶,割破了手指,迈尔为他处理了伤口。可是,本该从童年开始便萦绕于身畔的觉悟,居然到了而立之年才第一次侵扰他的心灵,又有多少人能够享有此等幸运?克林特未经人事又常年揽镜自照,自以为众人皆醉而我独醒,陷入了孤军奋战的幻觉之中。这样的时刻,只需简单地表示理解,就能得到对方的全副信赖。克林特骤遇知己,急于倾泻自己无处安放的躁郁和冲动——很多事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讽刺的是,正是克林特那种幸福的无知造就了迈尔那种痛苦的觉悟,如今反过来使历经磨砺的后者受到前者的崇拜,这样的权力动态又岂是‘祸福相依’能够一言蔽之的?”

勋爵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看向了我,眼底出现了一抹暧昧而威胁性十足的笑意。当我终于咀嚼出这番话的含义,他的目光便轻轻掠开,在我作出反应之前再次开口:

“迈尔对这段未经过理智衡量的关系不抱幻想,也知道长此以往必然为自己的仕途遭致灾祸。对于克林特本人,他也有着清楚的认知:对方是一个智力平庸又心性软弱的人,他对更年长、更成熟、更世故的同事产生的依赖,与诉诸理论框架的惯性一脉相承;他的思想未必比梅费尔那些耳濡目染的官家小姐更深刻,他的行动也没有比霍洛韦那些绝食抗议的妇女参政论者更周详。迈尔和一位早亡的富家千金订过婚,他应付克林特就跟从前搪塞刁蛮任性的未婚妻相似——他们的资质不足以共事,价值只在受人利用之时才有所体现。总之,迈尔的欲求不啻于被美色催化的那种普遍于男性的滥情,就跟他们对财富和地位的渴望一样。你认为我这样的评价很刻薄吗?”

“我认为敢于直面人性的幽微也不失为一种宽容,况且很多人常常故作刻薄以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不受控制地奔逸之时的羞恼。”

勋爵若有所思地望向虚空中的一处。半晌,他又开口道:

“大约过了一年,发生了一件稀奇事。一位屡次逃脱法律制裁的王室旁支成员在秋狩期间失踪,一周之后被发现横尸野外,遗体惨不忍睹。经法医学鉴定,致命伤是某种大型犬科动物造成的——大多数人认为是狼。整个上流社会弥漫着不安的气息,有人甚至开始在自己的领地集中扑杀野狼,所以克林特的心神不宁在一开始并没有引起迈尔的注意。直到有一天,迈尔受剑桥联合会的邀请前去观摩辩论,偶遇了克林特的弟弟。他正向朋友打听缓解强迫症的方法,据说克林特的洁癖在告假期间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每天都反复不断地洗手,而且失眠多梦,情绪非常不稳定。

“这样的描述引起了迈尔的侧目。他是演员的儿子,在剧院后台长大,莎士比亚经典悲剧的台词倒背如流。

“‘她现在在干什么?瞧,她在擦着手。’

“‘这是她的一个惯常的动作,好像在洗手似的。我曾经看见她这样擦了足有一刻钟的时间。’

“‘外边很多骇人听闻的流言。反常的行为引起了反常的纷扰;良心负疚的人往往会向无言的衾枕泄漏他们的秘密;她需要教士的训诲甚于医生的诊视……我心里所想到的,却不敢把它吐出嘴唇。6’”

勋爵调整嗓音,朗诵的正是侍女和医生撞破麦克白夫人梦游的对白。他的声线宽阔、吐字清晰、节奏缓慢,带有久居人上的庄重,与剧院男一号相比也不落下风。我意识到这桩未曾听闻的谋杀案恐怕正是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犯下的,不由得瞠目结舌。

“起了疑心之后,迈尔赶到案发现场了一番,又以探病之名前往克林特的祖宅。结果不出所料——即便是拥有王室法律顾问头衔的检察官,在犯罪一事上也终究只是漏洞百出的新手。掌握了真相之后,迈尔在克林特的病床前与其对峙,还没交换几个回合,本就濒临崩溃的罪犯便丢盔弃甲。当晚的克林特是非常可爱的:照映在烛光中的面容,如同盛放的鸢尾;惊诧和恐惧所致的颤抖,就像花朵在狂风吹拂中摇曳;与他对话,仿佛一位高超的乐手操动一把精制的提琴,回应中透着绵长的乞求。这种把一件器械完全掌握的感觉令人兴奋无比,就像把自己的意志放置于另一个自成体系的形体、把自己的思绪灌注于另一个五脏俱全的系统,意味着毋庸置疑的主宰与从属关系。突然之间,迈尔失去了以往对克林特那种恼羞成怒的邪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容不迫的爱怜,而爱并不以美的东西为目的,其目的在于在美的东西里面生育繁衍7。”

接近故事的核心,我的心脏狂跳。如果我查阅的资料无误,勋爵正是在任职于上诉法院常任法官期间奠定了自己的地位、进入了上议院,而财政事务律师署的头号人物往往是检察总长的后备役。如果两人都按部就班地晋升,很可能在竞争首席法官之位时狭路相逢,这是他们共同的终点。我自以为预测了情节,结结巴巴地问道:

“那么,您——我是说迈尔——他举报了克林特吗?”

勋爵哂了一声,嘲笑我的鼠目寸光。

“你吃过德式醋渍牛肉吗?这道菜若是出现在狩猎季,无疑是一种罪恶的浪费。用来之不易的野猪为预制的腌牛肉提味,实在是舍本逐末,还不如多等几天,再捕几只野禽,用白葡萄酒、杜松子和胡荽慢火烹制烟熏过猪肉,配上煨鸭、煨鹅和鹿肉香肠,佐以芥末、辣根和硬皮面包,做成一道法式酸菜白肉,充分发挥野猪不同部位的风味。同样地,一个大贵族出身的检察官,能发挥的作用比垫脚石更多。踩在他的身上,得到的不过是仕途上一时的光明;借助他的双手,却可以清除寄生于英国政治体系之上的顽固痼疾——奸杀少女的纨绔死不足惜,但是还远远不够。所有人,都应该像末日来临一样,无论大小,站在宝座前,凭着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凡名字没有记在册上的人,就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之中。8

“克林特在接下来的行动中沿用了第一案的工具——猎犬。那条狗名叫巴尔蒙克,来源于北欧神话中的英雄希格尔德杀死巨龙法夫纳的宝剑。被撕咬的死状能唤起人类承袭自远古先人的本能中对野兽的恐惧,比常规的武器造成的伤口更有威慑力,也更有传奇色彩。每次锁定目标,克林特都会以高等贵族的身份和上流社会特有的场合巧妙地创造对方和猎犬相处的机会,这是庶民凶手无法替代的功能;待它记住目标的气味,他就在合适的时候驱使猎犬将其扑杀。随着受害者数目积累,针对贵族的连环杀手‘教授’声名鹊起。作奸犯科的高官显贵人人自危,平民百姓却将其视为罗宾汉式的英雄人物。然而,阻碍在今日之英国和新天新地之间的,又何止是胡作非为的皇亲国戚?尸位素餐的首席法官,难道没有发挥同样的作用吗?”

我触电般从椅背上弹了起来,几乎尖叫出声。原来,三十年前那位猝然离世的首席法官死于谋杀,教唆犯正是继任的首席法官。此时,他正泰然自若、坦然无惧地坐在我的对面。

“克林特无法用过去合理化谋杀行动的逻辑说服自己对清白的导师下毒手,便歇斯底里地控诉迈尔胁迫于他。

“胁迫——从他的口中说出这个词,真是叫人忍俊不禁。克林特经手了一系列涉及必要性辩护的案件,原本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情况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根据女王诉科尔案的先例,克林特必须证明他所犯罪行正是胁迫者指定的,然而迈尔只是确定目标却从未指示行动,选择使用猎犬杀人是他自己的决定;根据女王诉瓦尔德拉马案的先例,克林特必须证明他实施罪行是为了应对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威胁,而向妻子和胞弟揭发其鸡奸者身份的威胁并不充分;根据女王诉哈桑案的先例,克林特自愿与从事鸡奸活动的迈尔保持关系,理应预见自己可能成为胁迫对象,无权再以受到胁迫为由为自己被迫从事的任何非法行为辩护;根据女王诉威廉姆斯案的先例,克林特必须证明自己别无选择,然而在关系持续的一年之内,他有过多次机会寻求帮助或采取回避措施。种种情况,说明他并非单纯地被迫行事。如果迈尔的确在克林特的犯罪行动中负有责任,那么这样的共谋又何尝不是他自己迎合的结果?

“从另一个角度讲,他们之间的非法关系构成了信任和牵制的基础。如果迈尔为完全置身事外而在私德上避免鸡奸的指控,就要在东窗事发、克林特无痛割席的那一天在公德上面临胁迫的指控,反而是躬身入局才能自我保全。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王尔德的错处不在于多情,而在于草率。面对社会阶级高于自己的伴侣,如果不审慎地把控两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就很容易成为这段不合时宜的感情的牺牲品。”

勋爵讲到这里便停了下来。我想到自己无意间做了致命内幕的知情者,生死横竖都只在勋爵的一念之间,反而镇定了下来,追问道:

“那么,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主人公退场,故事便乏善可陈了。当时的刑事调查局有一位从外国公派来交流的警探,初来乍到,百无禁忌。首席法官死后,克林特的反应引起了对方的怀疑。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这位外国警探的上司拒绝签发搜查令,他只好另寻出路,好巧不巧地求到了迈尔的办公室里。当晚,迈尔便通知克林特尽快解决着手这个麻烦——他知道克林特向来敬重对方的正直,两人平日里私交良好。如果不是冒冒失失地捅破了这个秘密,这个人或许还有衣锦还乡的机会。

“克林特与外国警探约定决斗。接二连三的谋杀、知行不一的迷惘,已经摧毁了克林特本就娇生惯养的精神。他见了那位信念坚定的警探,就像当年见了同样信念坚定的迈尔一样,不加分辨地慌忙投降,只为寻求一时的安定。哪怕受到耳提面命,克林特也仍然是那个智力平庸又心性软弱的人啊!或是技不如人,或是有意为之,克林特在打斗中身亡,外国警探也因此被判处死刑。后者一度垂死挣扎,声称自己还掌握着克林特的自白书。消息传到迈尔的耳朵里,他只觉得好笑:不用打探,他就知道克林特为了推卸责任能说出什么无济于事的蠢话来。至于这名警探本身更是不足为惧——他就和曾经的首席法官一样迂腐,盲信现行的法律制度,在逃逸和关押的过程中徒劳地搜集证据,不过是白白错过了机会。警探死后,迈尔命人销毁了他的所有遗物,谎称其病死他乡,打发了他远在海外的亲属。克林特的妻子已有身孕,骤然听闻噩耗,回娘家途中早产离世。至于他的弟弟,多年来一直被蒙在鼓里,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侄女。”

突然门开了,一个美丽的女人领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走了进来。她大概三十岁,有一种介于未婚女子和孀居妇人之间的气质。很容易就能从她的身形看出高贵的血统和富裕的物质条件,那种写在家族基因里的高挑、经过精心搭配的餐食所维持的苗条,还有压抑的生活所造就的端庄。她的打扮比现下最时兴的样式要保守几年,颇有爱德华时代遗风:一条藕粉色沙漏式束腰长裙,抹胸和裙摆缀着高级蕾丝和刺绣;同色的宽边大帽上装饰着花朵、固定着下坠的薄纱;首饰是一副樱桃大小的珍珠耳环和一条价值连城的三股式项链。她微微屈膝,撩起被风吹到肩后的面纱,像任何一位受过严格教养的淑女一样亲吻了勋爵的脸颊。他瞥了她一眼,冰冷的恨意从脸上一闪而过。

我注意到她的容貌和画像中那位已故的公爵非常相似,区别在于一头铜色卷发和一双绿松石色的圆眼。

“这是我的养女爱丽丝和她的儿子。前段时间——”我想勋爵是指大战期间,“她一直痴迷于扮演医务人员的游戏,还把这里改建为了临时的伤兵疗养院。我在她的名下设立了一个慈善基金会,或许待会你们可以单独聊聊募捐的事。”

男孩扑到勋爵膝下,轻声细语地向长辈问安,同时好奇地对我上顾下盼,倏然搅动了房间内凝滞的空气。他的模样令人过目难忘,继承了母亲的流畅的轮廓、挺秀的鼻子和微翘的嘴唇,有一头浓密的浅金色鬈发和一双狭长的浅蓝色杏眼,仿佛冥冥之中的创造者在塑造其外形之时超脱了自然,采用了古希腊极盛时期的能工巧匠以锤金和鎏金打制的完美造型9。勋爵轻抚了一下对方鬓边的一绺翘起的头发,仿佛被这位娇贵又漂亮的小少爷感染了似的,微笑起来。随后,他向我转过身,就像是征求我的意见,接着说道:

“她长得不如她的父亲,不是吗?”


  1. 出自康德《判断力批判》。 ↩︎

  2. 出自柏拉图《理想国》。 ↩︎

  3. 出自康德《形而上学导论》。 ↩︎

  4. 拉丁语,意为“必然之事优待私权”。 ↩︎

  5. 出自荷尔德林《苏格拉底和阿尔西比亚德斯》。 ↩︎

  6. 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

  7. 出自柏拉图《会饮篇》。 ↩︎

  8. 出自《启示录》。 ↩︎

  9. 出自叶芝《驶向拜占庭》。 ↩︎